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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食品

发文单位: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  号:皖食药监治贿组发[2006]11号

发布日期:2006-7-31

执行日期:2006-7-31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治贿领导小组,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在实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 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具体实施意见》(皖治贿(2006)3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国食药监治贿组发(2006)4号),认真组织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对监管工作中易发生商业贿赂不正之风的环节进行自查自纠,推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依法办事,严格自律意识,坚决纠正和从严惩治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与商业贿赂有关的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受贿索贿等行为,坚持自查自纠与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相结合,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扎实推进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自查自纠,找准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提高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促进医药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三、实施步骤
  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从2006年7月开始至9月20日结束。自查自纠工作分5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要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局、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对自查自纠工作的任务、要求、时间、步骤、方法和措施等作出具体部署。
  (二)调查摸底。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根据自身监管职能的特点,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和群众信访举报等形式,对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重点部门、重要环节、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等进行调查摸底。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分别确定自查自纠的重点。要通过开设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建立电子举报信箱,拓宽举报线索来源。
  (三)查摆问题。全系统干部职工要突出在以下7个方面重点查找问题:
  1、查找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分析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现状;列出商业贿赂行为易发的关键环节和岗位。
  2、检查现有规章制度,尤其是监管制约机制方面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3、深刻剖析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查找是否存在收受行政相对人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
  5、查找有无参与或干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或投资入股药品研究、生产、经营获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问题。
  6、查找有无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索贿受贿的问题。
  7、查找在机关基础建设、采购中是否存在收受回扣、好处费等问题。
  (四)分析整改。对查找出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和时间。要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漏洞,从体制、法律制度、思想道德观念等方面深入分析、深刻反思,找准根源,从源头治理。要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认真分析查找规章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或不足,逐条登记、提出整改意见。
  (五)总结提高。全面总结系统内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巩固提高治理成果,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省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地组织开展系统内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开展自查自纠不力的、效果不明显的市、县局,要派督查组督促整改。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通过自查自纠和群众举报反映出的问题,要派人现场督查督办,对不重视、不办理、顶着不办或消极对待的,要列为重点督办;对问题严重或有重大案情的,要及时向上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报告或移送。
  各市局要在2006年9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报告省治理药械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通过治理商业贿赂的宣传教育,使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并以此为契机,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加强督查。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的全过程,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采取发督办函、电话催办、当面约谈、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对各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省局将适时派出督查组,深入各地督促检查。对工作开展得比较好的,予以表扬;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的,必要时派出人员现场督办;对开展自查自纠不力的,要批评教育,令其限期纠正。
  (三)强化责任。要把组织开展系统内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对组织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消极被动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
  (四)深入研究。在抓好自查自纠工作落实的同时,还要研究自查自纠各项工作所涉及的重要政策问题,提出解决的思路和对策,并及时报省局治贿办。要随着自查自纠工作的逐步深入,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完善政策,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将自查自纠工作向深度推进。
  各单位要及时发现和解决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查自纠重点问题统计表
  2: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干部职工自查自纠和亲属涉药情况登记表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