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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州市黄埔区城管局长刘晓金受贿近40多万受审

  近日,原黄埔区城管局局长刘晓金受贿案在萝岗法院首次开庭。

  公诉机关指控,刘晓金原任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兼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黄埔区分局局长,主管全面工作,包括对该局负责的黄埔区相关公厕保洁项目的招投标工作。2008年9月至2012年春节间,刘晓金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辖区内药店经营人员、其下属单位人员、有关保洁项目中标公司人员贿送的好处费,合计人民币42.3万元及港币6.4万元。2012年2月19日,刘晓金到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投案自首。

  在庭审中,刘晓金数次哭泣,表示认罪,并愿意退还全部赃款。刘晓金说,自己一时糊涂走上了错误道路,一直很后悔,在看守所期间还主动教育其他年轻的被羁押人,希望他们能重新鼓起生活的勇气。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刘晓金的家人旁听了庭审,刘晓金在庭审结束后获准与家人谈话时再次流下眼泪,“犯下这样的错,非常对不起妻子和儿子。”据悉,刘晓金的家人已主动退还部分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