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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案开庭审理 当庭翻供称没有受贿

导语:

曾经贵为重庆市委书记的薄熙来,如今即将沦为阶下囚,一切的恶果都是自己的贪欲造成的。重庆打黑期间薄熙来滥用权利,进行“黑打”,严重破坏了重庆的司法体制,干扰了正常的司法审判。尤其是对律师群体的打压,更是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可是如今的他,却也要靠律师来为他辩护,真是讽刺。

事件回顾:

薄熙来案开庭审理

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23日上午8时39分在济南中院继续公开开庭审理。

法邦时评:

当庭翻供称没有受贿

昨日庭审过程中,薄熙来当庭翻供,否认收受巨额贿赂。翻供是被告人的权利,可以理解。被告人之所以翻供可能是受到了刑讯逼供或者出于逃避法律惩罚的侥幸心理。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必须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如果证据确系非法所得,应当依法排除。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只靠言词证据是不能定罪的,必须要有物证,反过来只有物证,但是犯罪嫌疑人一个字不说,那也是可以定罪的。比如一个人跑进派出所说自己杀人了,但是没有证据,我们是不能认定他犯故意杀人罪的;如果一个人真的杀人了,证据确凿,即使当事人不承认也是可以定罪处罚的。

网友评论:

中国法制在进步

@ 利百加2005:作恶多端,终走向审判。

@ 朦胧idea:这次很公开,中国法制在进步!

@ 茗茗小雪:真相总会有暴露的一天,薄的如意算盘打得再好,也有失算的时候,法律是不可逾越的。

结语:

人间细语上闻如雷,暗室亏心神目如电。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做了坏事,就并将得到应有的惩罚,如果存在侥幸心理,胆敢以身试法,必将粉身碎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