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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痛心的大学生:在校大学生犯罪一览



据中国犯罪学研究会调查显示:1965年,我国在校大学生犯罪仅占青少年犯罪的1?;“文革”期间,在校大学生犯罪占青少年犯罪的2.5?;而近几年,这一比例约为17?。这些被称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家庭、学校、社会、大学生自身,谁更应该对此负责任?致公党北京市委课题组驿在校大学生的犯罪案例进行分析后发现,此类犯罪有几个特点:在校大学生犯罪人数呈大规模上 升趋势,犯罪类型以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为主,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犯罪类型,如“非法组织卖血”和“非法传销”等。恶性杀人罪增多,高智能犯罪率升高。重点院校大学生犯罪明显增多。

看到这一段,心里是一阵抽怵。国家辛苦培养的天之骄子,却在退化。大学生犯罪的现象越来越多,他们毁了自己的前途,剥夺了家长的期望,破坏了社会的稳定。
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之一:大学生自身难辞其咎。
他们缺乏远大理想,精神空虚颓废,虚心强,盲目追求物质享受。心理不健康,自控能力差,依赖心理重,无法应对挫折,不懂法,不学法,法制观念淡薄。随着大学的扩招,大学生的人数也大量增长,大学生的素质也是良莠不齐。虽然大学绝大多数已经成年,但同生理上的成熟相比,心理承受能力的提高相对缓慢。因此,大学生还不同程度具备了未成年人的某些心理特点:单纯、莽撞、冲动,遇事缺少冷静的思考。他们人生观的确立呈多元化、多层面,情绪处在最丰富、最强烈、最复杂、最动荡的时期,对事物的判断常推动客观性,容易偏重阴暗的一面。他们往往年轻气盛,自我约束能力差,感情比较脆弱,易冲动。在突发事件的刺激下,容易产生偶发性犯罪。前几年的马家爵伤人案,大家仍然记忆犹新吧。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十分脆弱,承受能力差,不能正确地面对各种困难与挫折。他们明显对社会明显有不适应的症状。他们向往成功却恐惧竞争,极端自我却又极端脆弱,渴望财富却又不愿意付出辛苦。
原因之二: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存在缺陷

中国的应试教育造成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只注重抓学生的成绩,而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纪律法制教育往往忽视或者放弃。有的高校在大学生管理工作上片面强调学生的“自治”作用,过高地估计了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造成纪律松散。对于望子成龙的家长来说,对“骄阳子”给予过多的溺爱。只重视子女的智育开发,忽视子女的品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