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刑事辩护律师

-余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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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塞13人 车辆无牌驾驶人还无驾驶证

添加时间:2017年6月19日 来源: 重庆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dqbhls.cn/

三轮车塞13人

19日上午11点多,广安交警一大队民警周杨带领辅警,在该大队辖区广武路巡逻,当巡至武警支队处时,队员们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无号牌的红色载货三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

“当时看到此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我就立即带领辅警,指挥该车靠边接受检查,没想到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车不仅无牌,其驾驶人还无机动车驾驶证,且三轮车上还载有13名乘客。”周扬告诉记者,驾驶人自称蒋某,是广安区枣山镇枣山村人,一直未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三轮车也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也未办理保险。

“无牌、无证、无保险三轮车是一种极不安全的交通工具,载这么多人更容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很容易出现伤亡。”周杨提醒到,三轮车无牌、无证、无保险、超载、酒后驾驶、随意变道等违法行为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三轮车驾驶人应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同时交通参与者在出行时要拒绝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营运三轮车,确保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该载货三轮摩托车已被扣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无牌、无证、非法营运三轮车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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