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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副市长李卫平被调查 涉嫌严重违纪

添加时间:2016年12月22日 来源: 天津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dqbhls.cn/

镇江市副市长李卫平被调查

镇江市副市长李卫平被调查。镇江市副市长李卫平,曾任扬中市常委、新坝镇党委书记,镇江市润州区委书记,淮安市委常委、涟水县委书记。昨日,中央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镇江市副市长李卫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镇江市副市长李卫平被调查,希望纪检机关早日还百姓一个公道。

人民网北京2月26日电 昨日晚上,中央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江苏省镇江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卫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目前,镇江市政府网已经撤下李卫平的简历等相关信息。

什么是违纪行为

镇江市副市长李卫平被调查,涉嫌严重违纪。什么是违纪行为

所谓违法违纪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行为。违法违纪行为必须具备几个基本条件,不具备这些条件,就谈不上违法违纪行为,更谈不上追究纪律责任。这些条件包括四个方面,即违法违纪行为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违法违纪行为的主体,是指违法违纪行为的实施者或称行为人。 违法违纪行为的主观方面也称主体主观上的过错,是指违法违纪行为人对其实施的违法违纪行为及造成的后果所持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违法违纪行为的客体,是指受我国法律保护的,为违法违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违法违纪行为的客观方面,是指法律规定的违法违纪行为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实施,实施了什么样的行为,产生了什么样的结果。违法违纪行为的客观方面必须以法律规定的条件为依据,否则不构成违法违纪行为。

《处分条例》中所谓的违法违纪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行为。

镇江市副市长李卫平被调查,希望真相早日水落石出。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求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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