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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法的食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法的食品罪量刑标准

青岛刑事辩护律师  Tags: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法的食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法的食品罪量刑标准

  丁玉华律师,青岛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光浩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法的食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媒体的频繁曝光,食品安全问题进入广大老百姓的视野,有些商家为了利益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法的食品,我国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法的食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针对这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法的食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并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机构鉴定,食品中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有害细菌或者其他污染物的,应当立案。

  2、根据刑法第143、150条的规定,犯本罪,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3、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法的食品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1、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

  2、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等其他渎职犯罪的

  3、;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难以确定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检验报告并结合专家意见等相关材料进行认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通知有关专家出庭作出说明。

  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法的食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明知他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共犯论处:

  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

  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贮存、保管、邮寄、网络销售渠道等便利条件的;

  提供生产技术或者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

  提供广告等宣传的。

  3、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法的食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法的食品罪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都有了基本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法的食品罪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指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物性疾患的行为。那么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法的食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法的食品罪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刑事年龄并具有刑事能力的任何人均可构成本罪。同时,单位亦可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2、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生产、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而仍故意予以生产、

  销售,但不包括直接故意,行为人对可能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后果采取放任的态度。

  3、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

  4、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并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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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法的食品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19条规定: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并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机构鉴定,食品中

  1、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有害细菌的;

  2、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其他污染物的。

  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法的食品罪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上文就是对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法的食品罪量刑标准的相关介绍,食品安全十分重要,食品安全是人民对美好生活最基本的需要,是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幸福的基石,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法的食品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