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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犯罪如何构成 盗窃罪需要什么证据

青岛刑事辩护律师  Tags: 盗窃罪的犯罪如何构成,盗窃罪需要什么证据

  丁玉华律师,青岛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光浩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盗窃罪的犯罪如何构成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占有。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年龄且具备刑事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盗窃罪需要什么证据

  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第五章证据中之规定:

  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上述的证据都是法定的证据类型,用作定罪的证据分别要证明存在盗窃罪案件的事实、情节的轻重、确系犯罪嫌疑人作为。